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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日期:2015-04-15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郝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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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4/1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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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汽车

江苏省经信委出台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按照车辆性能对原有补贴标准做了细化,将有效杜绝“低配高补”等现象,同时增加对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奖励。“按照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1∶1、省级财政与市级财政4∶6的比例折算后累加,就是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享受到的所有补贴。”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高清介绍,补贴对象包括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和私人消费者,前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旅游、电力、通勤等,后者仅限于购置乘用车。

按照新的江苏省级财政补贴标准,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20万元;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但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40%。对应下来,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12万元,8~10米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16万元。“原来江苏省级财政对每辆纯电动客车均补贴20万元,个别企业有意将电池容量配低,今年就按车长划分成三个档次,同时增加了对车辆性能指标的评判——电池容量。”高清说,这样能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

基于同样的考虑,纯电动车的补贴标准也做了调整,原来都是每辆补贴2.5万元,现在按轴距划分,大于2.45米每辆补贴2.4万元、小于2.45米每辆补贴1.8万元、小于2.2米每辆补贴1万元。纯电动专用车的补贴标准则维持不变,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每辆最高不超过6万元。

原来按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的15%补贴,今年则按充电功率补贴,交流、直流充电桩每千瓦分别是800元、1200元。而对于江苏省内企业新研发且列入国家推广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车型,今年首次将给予一次性奖励,纯电动专用车每个车型50万元,6~10米纯电动客车每个车型60万元、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及乘用车每个车型80万元,在基础车型基础上储能和驱动装置至少有一项发生变化的扩展车型,按照基础车型奖励标准的40%执行。“补贴资金发放将减少中间环节。”高清介绍,公共领域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消费者;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补贴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4S店,4S店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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