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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

日期:2013-12-05    来源:红网  作者:本站整理

能源资讯中心

2013
12/0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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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能源局 能源

    近日,湖南电监办正式更名为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职能从单一的电力监管转变为统筹煤电油气等能源领域的综合监管,开启湖南能源监管事业新格局。

    前身为国家电监委湖南电监办

    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在原国家电监会和原国家能源局的基础上重新组建新的国家能源局,并将原国家电监会设立的18个派出机构,划给国家能源局实行垂直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电力等能源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0号)规定,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湖南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简称“湖南电监办”)正式更名为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

    根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将履行湖南能源行业监管职责,主要职责有: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负责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下达或交办的有关事项监管。

    下设6处室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内设综合处、市场监管处、行业监管处、电力安全监管处、资质管理处、稽查处。各处主要职责是:

    综合处:负责文电、机要、财务、人事、信息、党务、档案、保密、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市场监管处:负责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和交易结算,监督检查有关电价和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等工作。

    行业监管处:负责监管能源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取消和下放的能源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监管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

    电力安全监管处: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

    资质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组织开展电力业务许可持续性监管以及相应的市场准入监管。

    稽查处: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承担“12398”投诉举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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