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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紧急制定应对高油价经济的综合对策

日期:2008-06-09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韩媒体

能源资讯中心

2008
06/09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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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韩国 高油价 经济

     6月8日,韩政府公布应对高油价经济综合方案,计划拨104,930亿韩元的专项经费(其中政府财政支出约34,000亿韩元,通过各项减税措施实现约70,930亿韩元),一方面主要解决民生问题,通过适当的财政补贴方式,减轻国民短期内因遭受高油价经济冲击而产生的压力,以期起到稳定民心,提高政府威望的目的;另一方面加大力度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府应对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短期内积极引入财政补贴机制
韩总理韩升洙当日发表声明时强调,“短期内高油价经济状况难以改变,为减轻国民的经济负担,政府将本着“有难同当”的原则,在不影响国家竞争力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优先给予弱势阶层以直接财政补贴,对其他各阶层也将视情采取分担油价上涨部分等做法,共同克服当前困难”。为此,韩政府计划从总预算经费中划拨84,350亿韩元用于直接财政补贴。
  首先,政府计划动用31,400亿韩元,通过银行汇款方式,从今年7月起1年内,对年收入不足3,600万韩元的劳动者,或年综合所得不足2,400万韩元的个体户率先实施油价退税金制度,届时可获取补贴金额最高为24万韩元/年。据悉此制度尚属首次使用,理论上将有1,380万名的国民受益,约占韩总人口的1/3。


  其次,计划动用3,330亿韩元,按照油价上涨部分的50%,约2万韩元/月的方式向低收入阶层提供补偿金。此外,对低收入阶层日用煤油、天然气等能源采取降幅最高为30%的减税政策,以保障其维持基本生计。


  第三,计划动用37,070亿韩元,对以柴油为主的公交、物流、渔业等事业部门实施提供优惠油、返还税金等措施,对公交、物流等部门,除维持并延长使用现行293韩元/升的补偿金制度外,还追加“如柴油价格超过1800韩元/升时,超出部分政府将按50%的比例予以补偿,最高金额不超过476韩元/升”的条款,对已享受政府免税油待遇的渔民,政府也将视情提供金额援助,以保证国内经济正常运转。


  第四、计划动用12,550亿韩元,对国家公共机关,如水、电、气等公司财政经费中因油价上涨而出现赤字部分,政府将给予50%的补贴,以预防基本生活费用随之上涨,确保国内基本物价稳定。


  二、加紧研拟中长期能源战略


  韩升洙称,“韩国能源资源贫乏,严重依赖进口,作为世界第5大能源消费国家,要从根本解决高油价问题,惟有从需求入手,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构建节约型社会,同时政府仍需不遗余力地加大能源外交力度,确保海外能源供给”。为此,韩政府计划动用6,040亿韩元从建章立制开始,逐步完善和改进能源产业结构,向构建节约型社会努力;同时还计划动用14,540亿韩元加大新型能源开发力度,并通过能源资源外交,巩固能源基础。
  (一)合理调整能源产业结构
  韩政府计划动用2,540亿韩元用于调整能源产业结构。对高能耗、供给过剩的产业,如货运业、渔业等采取废止、限制和整合的做法。以渔船为例,对现有渔船总量将加以限制,近海渔船限定为1500艘,沿岸渔船限定为400艘,通过这些方式减少社会对能源的总消耗;此外,韩政府还加紧研拟相关制度,以期将有关石油产品等各项物流、保管等费用降至最低,提高社会整体效率。
  (二)引导社会向节约型方向转变
  韩政府计划动用3,500亿韩元用于建设节约型社会。一是计划投入300亿韩元,采取减免50%运输费等做法,重点发展和普及CNG(压缩天然气)公交事业;二是计划投入1,100亿韩元用于节能改造,一方面以1,100亿韩元为启动资金,加大社会对节能事业投资的吸引力度,调动社会资金参与节能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积极改造各新旧住宅电表,更换新型智能电表,强化社会节电意识;三是计划投入600亿韩元对低收入家庭老化严重电子产品,如空调等予以更换支援;四是计划投入500亿韩元对公共机关高能耗设施予以更换,同时考虑通过定期公布节能减排业绩等做法,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力争实现公共机关能耗降低10%的目标。
  (三)巩固能源资源基础
  韩政府计划共投入14,540亿韩元,着重用于开发新型可再生能源和确保能源资源等事业。其中,计划投入3,540亿韩元,通过建造和更新基础设施、加大宣传、投资融资力度等方式,扩大和推广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替代能源的使用和普及,改变国民传统能源消费意识,合理引导其消费需求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此外,政府还计划投入11,000亿韩元,一是加大国内外“油网”建设的资金支持,强化政府对已有国内外能源矿区控制力度;二是增强对国内能源公司的资金支持,培养和提高国内能源公司的竞争力,充分调动国内能源公司“走出去”的积极性;三是充实对能源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国内涉及能源勘探、开发等领域的基金予以大力支持,提高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四是强化海外资源开发支持,对与海外资源开发相关的企业项目将以注资的方式扩大规模,保障资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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