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在2007年底推进的“绿色发电”,到了2008年4月时,依旧被国家发改委向后推迟。
“绿色发电”实际上是指由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和原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这是一份旨在鼓励优先调度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上网,同时控制高能耗燃煤发电的文件,关乎“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任务的成败。
但这一工作却因涉及既有电力行业利益的重新分配,而仍然步履维艰。
试点艰难
“按照最初的设计,去年年底就应该在全国推广节能发电调度了,可是现在,连5个省份的试点都还没有启动。”说这话的是清华大学机电系教授夏青,他所说的“节能调度”,便是通常意义上的“绿色发电”,这项工作的试点实际从2007年就已经开始。
然而,一切并不如意。记者了解到,此前有5个省份被列为首批试点。其中,国家电网系统内3家:分别是河南、江苏、四川;南方电网系统内2家:分别是广东和贵州。颇为遗憾的是,直到2007年底,这5个试点才总共进行了“一天的试点”。
此后不久,南方大范围的冰冻雨雪天气使电力告急,试点不得不暂缓。不过,当灾害结束,试点工作重启之时,却仍发现大量阻碍试点工作推进的问题未能解决。
据了解,2008年3月前后,国家发改委与电监会和原环保总局试图重新启动这项试点工作,但无奈各方阻力,最终,国家发改委决定,将原定4月重新启动的试点工作继续向后推迟。
“一天的试点就发现了不少问题,最突出的是,在这种优先调节能电上网的模式下,能耗较高的小机组被边缘化甚至淘汰的现象严重,这涉及到安置下岗职工等问题。”一位曾经参与试点的业内人士透露。
尽管如此,刚刚升格的环境保护部还是对此抱以巨大希望。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办公室监督处的一位人士指出,在绿色证券、绿色贷款、绿色外贸都已经推行的背景下,绿色发电是整体环保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规划中单位GDP能耗指标能否实现,与这项工作的推进密切相关。
补偿之争
对淘汰的“小火电”如何补偿,是阻碍“绿色发电”试点工作推进的核心问题。但是,这一问题至今仍然“悬而未决”。
事实上,无论是电监会,还是发改委,都一直在探索与节能发电调度配套的补偿方案。
“煤耗低的企业多发的电如何结算?电网公司对清洁能源发电实行全额收购后,成本上涨部分能否通过销售电价转移出去?大企业自备电厂是否保留?关停小火电对地方政府税收的影响有多大?”河南电力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一连串问了四个问题。
据了解,目前电监会倾向的是通过发电权交易体系,实现电力行业节能减排。而发改委则倾向于一步到位,实行节能发电调度。
江苏省电力公司一位负责人解释了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发电权交易实现的即是“一对一补偿”,大火点代替小火电,或者水电代替煤电,由企业自主双向谈判,定向补偿。而发改委“一步到位”的方案则倾向于实行“集中补偿”。
夏青介绍,发电权交易保留了原来的年度电场的发电计划配额,被淘汰的小火电可以通过转让手中的发电“粮票”获取一定的收益,用以解决职工安置、债务等问题。而集中补偿,则所有发电企业根据煤耗进行大排队,争夺发电指标。
这样一来,一对一的替代关系没有了,一对一的补偿自然也难执行。所有发电企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原有格局被彻底打破。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电力企业还是倾向于第一种方案,即通过发电权交易完成补偿,支持这种方案的理由是,这种补偿方式已经运作多年。但是,最终哪套方案占上风,现在还尚难分晓,这也是“绿色发电”试点推迟的原因之一。
利益博弈
夏青指出,我国现行发电调度,是按照发电机组大致平均分配发电小时数的办法进行,即“均分粮票”。这种做法,在一定时期内曾促进了电力工业快速发展,解决了相当大范围内的电荒问题,对于经济发展处在高速阶段,对电力需求十分巨大的中国而言,这点十分重要。
但是,夏青也认为,这种体制最终导致了高效环保的大火电机组发电能力无法充分发挥,高污染、高能耗的小火电机组却能多发电的情况,甚至有的水电、核电机组因“调度计划”的限制而不能上网发电,造成了能源资源浪费。
更关键的问题在于,这并不利于整个能源结构的改变,也无利于十一五规划中单位GDP能耗降耗指标任务的完成。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测算,“十一五”期间如果关停5000万千瓦小机组,到2010年可实现一年节约9000万吨原煤,减排二氧化碳2.16亿吨,二氧化硫220万吨,这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发挥积极作用。夏青也表示,单单是节能发电调度一项政策,就可能让火电行业煤耗总量降低4%。
在新老利益的博弈面前,谁该为节能减排让路?这是目前摆在所有利益相关者面前的首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