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新华社记者王建华摄
根据11日披露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减少: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工业和信息化部
增加: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核电管理
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进一步减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下设国家局: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整合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信息化办公室
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下设国家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交通运输部
整合交通部、中国民航总局
增加:国家邮政局,指导城市客运(原由建设部负责)
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等。
下设国家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民用航空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整合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增加: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职能:统筹拟订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等。
下设国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
环境保护部
原国家环保总局
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原建设部
职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指导全国住宅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建筑安全和房地产市场等。
卫生部
增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职能: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等。
其他无变动部门:外交部、国防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