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 孙晓胜)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15日在京表示,我国将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中的比例,预计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将占总能源的10%。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等,可再生能源具有资源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和有续利用的特点。
徐锭明介绍,在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我国将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和怒江流域,因地制宜开发小水电。2010年达到1.8亿千瓦,2020年将达到3亿千瓦。到2020年,水电将占我国整个电力装机的近30%。
风能在我国也得到了快速发展,2005年,在全国建设了60多个风电场,总装机达到126万千瓦。今后几年,还将在全国建设若干个大型风电基地,预计到2010年形成500万千瓦风电装机,2020年达到3000万千瓦。
徐锭明说,生物质能源在我国也得到了很好的开发和利用。到2005年底,我国已经建成大型沼气工程1500座,年产沼气约15亿立方米,沼气产业服务体系也比较完善。我国还将大力发展生物燃料乙醇,预计到2020年达到1000万吨。
据介绍,在太阳能发电方面,2005年,我国已经建成光伏发电7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偏远地区和各个行业用电。今后将解决太阳能利用成本高的问题,促进太阳能在我国得到更广泛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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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用两年时间起草完成《能源法》草案 广泛征求民意 目前进展
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 安蓓 海明威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中国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起草完成首部《能源法》草案并提交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这是国家能源办首度较全面介绍制订《能源法》的设想、规划和有关细节。
这位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已经提上立法日程的《能源法》将弥补中国能源法规体系中基本法缺位的问题,使能源战略的实施和国家能源经济安全在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得到保障。
中国在“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提出了单位GDP能耗五年降低20%的“硬指标”,以推动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能源办负责人说,这一战略思想将作为《能源法》的重要内容加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