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新一轮能源价格改革方案接连出台。继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宣布自2011年12月26日起在粤桂两省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试点后,财政部也在其官网上宣布,从2011年1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通常被称为暴利税)起征点从40美元/桶提高到55美元/桶。
结合此前资源税改革等相关举措,有媒体认为,“这表明我国能源改革正朝着市场化方向加速推进”。然而,在笔者看来,截至目前,此轮价格改革给三桶油带来的好处已显而易见,但能否给消费者带来利益却还需观望。
2011年11月1日,资源税改革开始在全国实行,由此带来的一大利好是,中石油和中石化的资源税缴纳金额在2012年会突破200亿元。然而,此次调高暴利税起征点的直接结果则是两家公司减赋400亿元。毫无疑问,暴利税起征点上调足以抵消资源税改革的影响。
此外,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也如出一辙。虽然此轮改革在市场化方向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但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是,在现行的油气经营、管理体制下,我国天然气勘探和生产仍主要由三大巨头开展。
市场化的最终目的是要体现用户的话语权,而首先要突破的难点则是打破垄断。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的能源价格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