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地方电力、钢铁和水泥等行业2007年至2009年节能减排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采取的措施具体有效,相关企业执行有力,节能减排总体效果明显,国家财政投入的资金管理使用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
审计发现,长沙绿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昊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企业挤占、挪用专项资金0.57亿元,用于企业经营等支出;徐州中科玻璃有限公司、渭南市宇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等14户企业采取编造虚假申报资料、多头重复申报等手段,套取专项资金0.86亿元;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等15户企业因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多得节能减排专项资金0.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