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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确保电力市场用户企业电能在线监测系统稳定运行的通知

日期:2017-07-27    来源:内蒙古经信委网站

能源资讯中心

2017
07/27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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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市场 用电企业 电力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确保电力市场用户企业电能在线监测系统稳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个盟市经信委、有关用电企业及电能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主体管理,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确保用电企业电能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企业电能在线监测系统的重要性

企业电能在线监测系统是自治区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电能管理水平,同时,也是不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基础条件。2017年10份开始我委将把企业电能在线监测系统作为电力交易企业电量申报、电量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各有关用电企业应高度重视维护电能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主动利用系统开展电能管理,着力提高企业电能管理水平。

二、开展电能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2016年已验收完成电能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电力交易市场用户企业。

(二)检查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9月10日。

(三)检查方式。自治区需求侧管理平台运营机构对已经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的电能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在线检查。

(四)检查内容。依据企业电能在线监测竣工报告,检查上传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电能在线监测在线率和数据稳定性。检查期间内,各电能在线监测系统数据上传率不得低于80%,数据需保持持续、稳定上传,不得出现数据断点。

三、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经信委请高度重视,督促所属企业按要求认真做好电能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在线检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二)各相关企业要会同电能服务机构企业按照企业电能在线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对企业电能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和完善,确保电能在线系统正常运行。

(三)在检查期内,对检查不合格的用电企业,须在检查期内完成电能在线监测系统整改,满足数据上线率和稳定性要求。在检查期内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将暂停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直至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其电力交易资格。

(四)各电能服务机构要帮助用电企业做好系统维护工作,积极同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运营单位对接,确保数据持续稳定上传。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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