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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局杜国伟:浙江省工商业储能进入规范化时代!

日期:2024-03-31    来源:国际能源网

能源资讯中心

2024
03/3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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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商业储能进 储能产业 新型储能

2024年3月22日,由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国能能源研究院主办,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储能头条承办的“2024第二届浙江光储产业发展大会”在浙江杭州隆重举行。

本次大会以“精进·破界”为主题,聚焦“光伏、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邀请了多位行业内专家探讨光储大基地、工商业光伏、工商业储能、户用光伏等应用模式,涉及发展成果和思路,以及技术路径、示范项目、产业未来等趋向性话题。

在主题演讲环节,浙江省能源局新能源处一级主任科员杜国伟以《浙江新型储能的现状和展望》为题发表主旨演讲。他从浙江储能的政策支持、发展现状等角度出发,畅谈浙江储能产业发展的情况。

浙江省能源局新能源处一级主任科员 杜国伟

浙江工商业储能进入规范化时代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发电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新型储能进入大规模发展期。浙江作为我国新型储能发展的排头兵,在储能规划和项目管理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先列。

在规划布局方面,杜国伟指出,浙江省是全国最先出台新型储能政策的省份之一。在2022年5月发布的《浙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省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的发展目标,在全国24个明确新型储能发展目标的省(市、自治区)中,与广东、安徽并列第8位,同时,《规划》提出储备一批,按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原则,分年度纳入建设实施方案。

各省(市、自治区)装机目标(万千瓦)

杜国伟表示,《规划》从五个方面,对“十四五”期间浙江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作出了部署。

“在应用场景方面,《规划》提出推动源测、网测、用户侧三侧储能按需、多场景有序发展;在试点示范方面,《规划》要求推动核心技术、运营模式、数字化改革探索进步;在体制机制方面,《规划》加快明确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交易机制、绿色电力抵扣能耗机制和技术标准;在行业管理方面,《规划》明确推动实现项目的闭环管理,重点强化安全、应急处置及消防管理,提升建设运行水平;在政策保障方面,《规划》提出壮大全省储能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储能集成、运行检测全产业链体系。”杜国伟说道。

在项目管理方面,浙江省先后发布了《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提出了浙江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简称“用户侧储能”)在建设条件与容量确定、并网、储能系统、监控系统、保护通信与控制、电能计量、防雷与接地、验收与调试、消防与安全、运行维护及退役、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采用0.4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额定功率100kW及以上的用户侧储能。

《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则明确浙江省新型储能项目规划、备案、建设、并网、运行、安全以及监测等全流程管理规范,厘清管理职责和边界。

杜国伟表示,两项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浙江省工商业储能进入规范化时代!

浙江省储能产业跑出“加速度”

浙江作为中国储能产业发展重点区域之一,储能产业已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据杜国伟介绍,截至2024年2月底,浙江省已建成新型储能项目共计137.6万千瓦,其中电源侧项目17万千瓦,电网侧储能项目44.8万千瓦,用户侧项目75.8万千瓦。

截至2023年4月,浙江省共有电池制造业项目29个,合计电池产能453.67GWh,其中建成产能66.43GWh,在建产能254.74GWh,计划总投资达2609.12亿元。

杜国伟表示,浙江省储能产业之所以有如此亮眼的成绩,与各类利好政策是分不开的。

在电网侧,浙江省采用容量补偿+临时电价政策。在容量补偿方面,浙江省提出过渡时期调峰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给予容量补偿,补偿标准逐年退坡,补贴期暂定3年(按200元、180元、170元/千瓦·年退坡)。

在电价方面,浙江省电网侧示范项目上网电价为省内燃煤标杆电价0.4153元/千瓦时,充电电价核减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附加,参考2023年9月公司代理购电价格,若在低谷充电,度电价差约为0.1814元(35千伏及以上)。

在用户侧,浙江省发布了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根据《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1号),在2021年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季节性的峰谷时段精准调控。按照浙江3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价表,1~10(20)千伏大工业尖峰为1.1353元/千瓦时,低谷电价为0.3096元/千瓦时,峰谷价差为0.8257元/千瓦时。

在财政奖补方面,浙江省计划打造省、市两级互补的储能补贴政策体系,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储能设施进行补贴覆盖。省级层面计划加快出台财政奖补政策;地市层面,温州、嘉兴、绍兴、金华、丽水、舟山等地市先后出台地方性新型储能补贴政策,重点针对用户侧、分布式储能给予电量或一次性补贴。

在新能源配储方面,浙江省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储工作 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新增并网的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需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配储方式以共建、租赁方式为主,自建方式为辅。

在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方面,浙江省明确新型储能等容量5兆瓦以上,持续响应时间1小时以上的第三方独立主体,可以为系统提供旋转备用、削峰调峰、填谷调峰辅助服务。同时,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结算试运行自2023年2月1日起转入常态化运行。

三方面促进储能高质量发展

展望未来,杜国伟表示,浙江省能源局将从三方面促进浙江省储能发展:

一是推进与新型电力系统相适应的储能能力建设。新型储能是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是新型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灵活性调节资源。结合浙江省西南地区抽水蓄能建设实际,统筹系统调峰调频、新能源消纳等需求,研究新型储能发展空间与需求,实现按需建设,科学安排新型储能发展规模,确保储能发展与储能技术进步、电力市场建设进程、社会可承受成本相协调。

在台温沿海地区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结合系统需求合理确定储能配置规模,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容量支撑能力和涉网安全性能。在负荷中心、特高压送电通道落点近区、局部新能源消纳存在问题地区科学布局独立储能,提高电网灵活调节能力和稳定运行水平,发挥电压支撑作用。

二是落实新能源配储政策。杜国伟表示,浙江省能源局将持续开展对新能源配置储能的监管评估。加强对“新能源+储能”的运行、运营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消纳;通过监管评估,监管配建储能质量,评估利用率和收益率,及时评估成效、总结改进,促进效率提升、风险防控、调节性能优化。

三是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类新型储能的技术经济优势,结合电力系统不同应用场景需求,选取适宜的技术路线。围绕高安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等要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装备集成创新和攻关,着力攻克长时储能技术,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日以上时间尺度的系统调节需求。探索推动储电、储热、储冷、储氢等多类型新型储能技术协调发展和优化配置,满足能源系统多场景应用需求。

建立健全电力系统储能和智能化调度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结合地区电网发展实际,完善新能源并网技术标准,制定储能并网管理细则及调度规范,建立虚拟电厂等主体涉网及运行调度技术标准。研究储能分时、分域、分级调度运行策略,实现储能与多电源协同运行,充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主动支撑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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