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5年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15〕175号)和《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节能监察的通知》(云节监[2015]3号)通知要求,为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夯实能源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完成,2015年9月13日至20日,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联合文山州节能监察支队和临沧市节能监察支队分别对云南文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云南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麻栗坡县兴达冶金化工有限公司、麻栗坡县中信硅业有限公司、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马关云铜锌业有限公司、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凤庆县习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双江昆华矿业有限公司、云南临沧鑫圆锗业有限公司、云南中浙东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沧贞元冶炼硅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
此次监察主要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淘汰落后产能、机电设备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设立情况、能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节能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