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
媒体报道,《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20日对外公布。根据意见,超载等级最严重的红色预警区将面临最严格的区域限批,严重破坏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企业、管理不 …
4月12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在福州市主持召开三沙湾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与评估项目评审会,厦门大学、国家海洋局东海勘察设计院、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
据安徽省发改委消息,按照国家发改委联合十二个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 (试行 )的通知》要求,安徽省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工作全面启动。安徽省经济研究院承担 …
国家发改委消息,日前发改委会同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等12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 …
为推动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9月6日下午,规划司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工作小组和技术专家小组成员,召开专题研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