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为加快推进长春市“无废城市”建设,2023年11月29日,在长春市人民政府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共同主办的“促进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推进会”上,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厅 …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水环境质量管控工作,全面分析水质不达标及水质恶化的原因,找准工作发力点,指导帮扶各地开展国、省控断面水质巩固提升,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天华主持召开2023年1-6月 …
2023年5月31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做好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包保工作的通知,实行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包保机制,由省生态环境厅分管领导及责任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包保各地市,以铁的决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和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要求,我厅面向社会公开调整更新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 …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绿色吉林、美丽吉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方位推行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 …
2022年11月15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并对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和超前谋划明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李伟华,厅固 …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效能,7月9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稽查组莅临抚松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此次稽查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调阅资料等形式开展,重点对“两打”专项行 …
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要求,我厅起草了《吉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 …
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持续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 …
2月18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投资建设指导性建议的公告》。吉林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利用处置能力与“十二五”期间相比有较大增长,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量较201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吉环水体字〔2021〕7号各市(州)生态环境局、长白山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近期,我厅在对各地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为组织做好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战”,按照《吉林省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方案》要求,11月5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秋冬会 …
3月8日,记者获悉,为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和做好证后监管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排污许可工作安排部署视频会,共计195家排污单位,66个生态环境分局,658人参会。会议对《吉林省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从3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和《条例》宣贯,3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向全省排污企业发出公开信。内容如下:全省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为了扩大土壤污染防治宣传途径和受众范围,增强广大群众土壤环境保护意识,日前,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负责人杨宁宁向公众介绍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按期完成双90%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净土保 …
为加快推进吉林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943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全省 …
为进一步加强新立城水库等重点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6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长春市生态环境局、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管理局、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伊通县环境保护局对新立城水库 …
2019年5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系列专项行动第四包保组,针对4月份公主岭市城子上断面水质类别降为劣五类情况,开展了水环境质量暗访检查。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工 …
1月15日,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决定任命孙铁为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
12月10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结合吉林省燃煤发电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实际情况,发布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