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印发《深化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到2030年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完善配额分配机制。方案采用历史强度法等分配方法,分两批次发放配额,首批发放不低于上年度排放量的70%。探索提高有偿分配比例,新增生产设施排放暂不纳入配额管理,并设定配额盈余/缺口不超过履约排放量的20%。对使用非化石能源电力的企业,按购电形式差异化核发配额。建立激励机制,对碳排放强度下降、能效达标杆或获绿色低碳认定的企业,按年度增发配额(最高5000吨)。政策要求各区及金融机构落实实施,推动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