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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华能十里海100MW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预招标

日期:2021-09-08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能源财经

2021
09/0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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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华能 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

【国际能源网 讯】9月8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华能十里海100兆瓦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预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华能十里海100兆瓦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装机规模为100MW,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调试、试运、部分设备采购等一体化总承包工程。

公告原文如下:

华能十里海100兆瓦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9-2-034-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十里海100兆瓦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现采用预发包方式,待项目取得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备案后生效,本次招标结果立即生效,签订合同。如未获得备案或超过指标时效,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华能十里海100兆瓦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

2.1.2规模:100兆瓦

2.1.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调试、试运、部分设备采购等一体化总承包工程(具体以设计文件、发包人指令为准):

(1)承包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含冬季保温)、发包人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承包人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对电网等);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2)升压站:110kV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配套设施、设备基础、进场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防洪、检修道路等。

110kV升压站的电气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10kV设备(主变、GIS)及其附件,无功补偿设备,预制舱,储能设施,高低压开关柜,断路器、互感器、刀闸、避雷器、避雷针、端子箱等一次设备、材料,接地变成套装置,升压站架构,环境监测系统和光功率预测系统(含外部网络接入)、二次及综合自动化系统,电源系统(交直流、UPS等),全场接地,通讯光缆,电缆护管、桥架,防火堵料,消防、给排水及生活用水系统设备,采暖、通风、照明及空调设备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站内所有电气设备接线、电气安装,设备单体调试,联合调试,负责电网验收。

(3)光伏区:场内道路工程、土石方挖填工程、支架基础、逆变器基础、箱变基础、电缆分支箱土建工程;光伏支架安装、PHC管桩采购及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汇流箱安装、箱变安装、电缆敷设连接、等电位接地线连接、接地施工及全部电气设备试验调试。光伏区视频监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光伏区的用地租赁和青苗补偿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与地方政府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向地方政府代支付征地补偿款。按照发包人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承包人有义务代发包人支付部分土地补偿款,最大金额不超过350万元,最终以政府提供的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作为结算依据。该暂定金额在招标文件中应由招标人具体给出。

(4)集电线路:地埋集电线路的箱变高压侧电缆沟挖填和电缆标示及电缆标桩采购、埋设以及电缆井施工,地埋电缆分接箱采购安装;架空集电线路的杆塔基础开挖、浇筑,杆塔、导线、金具、光缆、接地材料等采购及制作安装;箱式变电站安装、调试;箱变高压侧至开关站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由发包人采购,电缆附件、光缆、光缆附件等材料由承包人采购),电缆防火封堵,集电线路及箱变光缆熔接;进站电缆光缆敷设接线(含站内开关柜进线的电缆接头)、电缆试验、光缆试验、调试。集电线路施工中征地由承包人负责征占协调工作,集电线路路径范围内所涉及的永久及电缆沟临时征地(含青苗补偿)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实施,补偿费用由发包人负责,补偿标准以发包人与地方政府签署的补偿协议(方案)为准。

(5)电网送出工程及对端变电站改造

送出工程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功能试验、项目管理、通过验收交付生产、性能质量保证、缺陷责任期内的消缺服务等全部工作。对端变电站拟接入间隔改造的全部电气、土建、远动、保护、系统通信等相关内容的设备采购,施工调试等。土建施工、设备的选型采购调试等工作均需满足各级电网公司验收的所有标准和要求,对电网公司验收提出的所有问题要无条件全部进行整改。

(6)承包人负责标段内所有电气设备(含配套电气)、主变、预制舱、SVG、GIS、储能设施、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等电气设备以及电缆的到货卸车及二次搬运、验收﹑装车﹑转运、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配合工程验收,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包人负责该光伏项目施工期间及质保期(生态恢复绿化工程3年,其他工程1年)内的修复维护工作(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该项目通过并网运行验收时间)。

(7)并网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电网公司、发包方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生产验收和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质监报告。承包人负责组织电力公司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启动协调会、转商业运营手续、《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等相关费用。

(8)全套基建手续办理: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如有)、使用草地审核同意书(如有)、用地批复、不动产证办理等工作;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

(9)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道路、线路等坐标点位复测、放线工作,配合办理相关必备的合法手续,承包人负责完成项目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健康等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验收文件及全套过程文件,配合完成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10)招标文件中虽然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自2017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50兆瓦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转包分包项目视为无效业绩);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住建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具有一项及以上大于或等于50MW渔光互补光伏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记录至少1年)。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8日9时起至2021年9月13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海悦天地A座写字楼32层

联系人:陈先生(商务)、李先生(技术)

电话:13630887755(商务)、15203311199(技术)

电子邮件:136308877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206

电子邮件:hnzby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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