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4月,黄冈市全社会用电量35.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2%,环比上升0.03个百分点。
从行业看,用电量23.9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66.83%,同比增长2.72%,环比上升2.5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28%,环比上升13.2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17.6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55%,环比上升4.4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5.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76%,环比下降5.12个百分点。
从城乡居民生活看,用电量11.9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33.17%,同比增长36.53%,环比下降6.1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用电5.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81%,环比下降8.15个百分点;乡村居民用电6.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31%,环比下降4.2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