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赣州市全社会用电量28.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9%,高于全省1.9个百分点,列全省第4位。其中,工业用电量12.59亿千瓦时,增长7.6%,低于全省2.1个百分点,列全省第9位。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0.2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6%,低于全省20.7个百分点,列全省第6位;第二产业用电量13.55亿千瓦时,增长11.2%,高于全省0.6个百分点,列全省第7位;第三产业用电量5.34亿千瓦时,增长34.3%,高于全省11.7个百分点,列全省第1位;城乡居民用电量8.99亿千瓦时,增长14.5%,低于全省2.7个百分点,列全省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