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8月,新疆全社会用电量稳步增长,全疆电网累计用电量1196.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4%。
从用电结构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3.0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34%,占全社会总用电量7.78%;第二产业用电量984.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占全社会总用电量82.28%;第三产业用电量69.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1%,占全社会总用电量5.83%;城乡居民用电量49.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5%,占全社会总用电量4.11%。
从重点行业来看,钢铁、有色、化工三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633.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5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3%,占第二产业用电量的64.4%,是拉动我区用电量增长的主要因素。
今年1-8月,全区累计实现“疆电外送”电量235.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6%。其中:哈郑直流通道完成外送电量218.11亿千瓦时,750千伏交流双通道完成外送电量17.43亿千瓦时,对充分发挥煤电基地作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