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件指出,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其所管辖其他海域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推进油气管网设施独立运营,不得利用对管网设施的控制排挤其他油气经营企业,不得限制上下游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竞争;应当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输送、储存、气化、装卸、转运等运营业务和销售业务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在提供开放服务时,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与标准进行科学准确计量,鼓励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与用户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协商采取天然气热值计量计价。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制定本企业受理用户服务申请的条件程序,并依照程序受理符合条件用户提出的服务申请。
对不符合开放条件和要求,或存在信息造假、重大违约等行为的用户申请,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可以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可以终止。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拒绝与符合条件的用户签订服务合同,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定违反公平原则的合同条款。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中断或取消合同执行,不得为提高管输收入而增加管输距离。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根据能源法有关规定,我们修订形成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45
3.电子邮箱:jianguanerchu@ne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9日。感谢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