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能源资讯 » 能源政策 » 中国能源政策 » 能源政策法规

事关海上作业安全!山东海事局发布海上风电通航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2-07-29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能源资讯中心

2022
07/29
10:05
文章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关键词: 山东风电政策 海上风电 风电运维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7月26日,山东海事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海事局海上风电通航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山东海事局管辖海域内从事海上风电场建设、运营维护各相关单位及其船舶、人员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不属于本办法调整范畴。

本办法提出,海上风电应配备防止船舶碰撞的设施、设备,并设置营运期专用航标、警示灯桩等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通航安全。

海上风电机组达到设计使用寿命,不再运营使用,且无明确改建计划的,建设单位或者实际持有人应对其进行拆除,并对拆除后遗弃物进行彻底清除,恢复水深条件,恢复水域交通功能,必要时对拆除后水深进行扫测。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安排应急值守船舶,在突发事件发生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救援措施,全力降低灾害损失。

禁止施工船舶、风电构件运输船舶、交通船等海上风电相关船舶超定额载员、超抗风等级、超核定航区航行。除确因突发事件处置、维护抢修等需要出海外,交通船舶夜间不得载运人员出海。夜间出海交通船舶应确保满足夜间航行要求。

对检查发现严重影响通航安全或者危及船舶、人命和财产安全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建设、施工、运营维护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改正;必要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原文如下:


返回 国际能源网资讯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