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近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文件指出,2021年,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2750万千瓦,绿氢生产规模达到5万吨/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4%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1%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比2020年降低3.2%。
2022年,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3100万千瓦,绿氢生产规模达到10万吨/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5.4%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比2020年降低6.3%。
2023年,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3300万千瓦,绿氢生产规模达到20万吨/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9.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3%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比2020年降低9.3%。
同时,加快绿色能源开发。坚持先立后破,加快集中式光伏发电、风电开发建设,重点在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地区,建设千万千瓦级黄河几字弯绿能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绿能基地。推动整县、整乡、整村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支持在风能资源适宜、靠近负荷中心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周边发展分散式风电。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提高绿色能源消纳比重。到2023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1750万千瓦、155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9.5%以上,力争达到国家下达的激励性目标。
另外,实施绿色电价政策。完善绿色价格机制,清理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严格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严格执行电解铝、水泥、钢铁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及时评估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效果,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完善阶梯电价分档和加价标准。
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综合试点经验。
政策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