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报送“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启了新一轮电力源项目申报工作。
此后,各省份纷纷响应政策,在各地启动“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申报工作,经评估优选后上报国家申请纳入规划范围。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陕西省、内蒙古、辽宁省、河南省、甘肃省、新疆、安徽陆续展开申报工作。
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组织申报首批重点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的预通知。文件指出,应鼓励可再生能源最大化利用及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严格控制新增煤电。禁止以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名义新规划建设火电项目。
4月20日,陕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等要求,拟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据了解,新增跨省跨区外送通道和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4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的通知》,通知中称,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签约每年不低于2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且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不低于整体电量50%的优先发展。多能互补项目,实施后每年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原则上不低于10亿千瓦时,其中不低于20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的优先发展。项目申报于5月17日前报送。
4月29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方案的通知》,河南省要求一个省辖市、集团公司可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不超过3个,直管县(市)可申报1个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并制定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送。
4月29日,辽宁发改委下发《关于报送“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市于5月10日前报送示范项目材料;
5月6日,甘肃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市于5月20日前报送示范项目材料。
5月7日,新疆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就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作出明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具体文件见下:
安徽:
新疆:
河南:
辽宁:
内蒙:
陕西:
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