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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泾阳县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通知

日期:2020-11-26    来源: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能源资讯中心

2020
11/2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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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价格 燃气企业 泾阳燃气

关于泾阳县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通知

各天然气非居民用户:

按照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泾阳县2020-2021年执行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期间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泾发改〔2020〕150号),进入冬季用气高峰期后,上游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浮。参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商发〔2018〕54号)和《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咸阳市城区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咸发改物价〔2019〕175号)规定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为保证县燃气企业正常经营和用户用气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调整2020-2021年天然气价格联动期间我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2.68元/m,我公司实际优惠按2.62元/m执行

天然气联动机制自2020年11月1日-2021年3月31日止,联动期结束后,天然气恢复执行正常销售价格。

即日起,泾阳县范围内云阳镇、桥底镇、兴隆镇、口镇、安吴镇、三渠镇、中张镇、王桥镇的非居民用户气价调整如下:

1.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继续执行1.98元/m(第一阶梯)、2.38元/m(第二阶梯)、2.97元/m(第三阶梯)。

2.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单位:包括学校、幼儿园教学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基本用气、城镇社区居委会基本用气(不含供热用气)、居民小区自备锅炉用气的天然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继续执行2.00元/m。

3. 其他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采暖用气不做调整。

4.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62元/m。

泾阳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泾阳燃气客户服务热线云阳镇、口镇、安吴镇、桥底镇、王桥镇、中张镇、三渠镇、兴隆镇拨打36200780、36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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