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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印发煤炭行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9-06-24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能源资讯中心

2019
06/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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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山西省煤炭 煤炭行业 学徒制试点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山西省煤炭行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探索建立“双主体办学、双导师教学、双身份学习”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推进招工招生一体化,健全行业用工准入制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徒制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改革考核评价模式;制定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编写适应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工作的教材;打造网络服务平台,加速现代学徒制推广应用;健全现代学徒制的相关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等。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独具山西煤炭行业特色的现代学徒制。

    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试点的单位应是有一定工作基础,愿意先行先试的企业、职业院校、煤炭类培训机构。根据现代学徒制现阶段开展实际,确定山西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西省雁北煤炭工业学校和煤炭类培训机构为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山西省能源局文件

晋能源人发[2019]418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行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能源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2号)文件精神,促进产教融合,增强创新转型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现将《山西省煤炭行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能源局

2019年6月13日

山西省煤炭行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2号)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员工岗位适应性,有序培养储备基层干部队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8〕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煤炭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服务煤炭行业发展为导向,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创新招工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通过试点、总结、完善、推广,逐步形成独具山西煤炭行业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

二、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双主体办学、双导师教学、双身份学习”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推进招工招生一体化,健全行业用工准入制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徒制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改革考核评价模式;制定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编写适应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工作的教材;打造网络服务平台,加速现代学徒制推广应用;健全现代学徒制的相关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等。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独具山西煤炭行业特色的现代学徒制。

三、培养对象和培养周期

培养对象:煤炭企业特有工种员工、新招录员工、拟上岗、转岗一线生产人员。

培养周期:新招录高中学历及以上的从业人员培养周期为一年;初中学历从业人员培养周期为二年。一年制培养按照半年在学校完成专业基础理论学习,半年企业培训和师带徒技能学习;两年制培养按照一年在学校完成专业基础理论学习,一年企业培训和师带徒技能学习。新招录煤矿主体专业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可不参加学校理论学习,直接参加企业学徒培养,周期一年。特有工种人员按照高中学历水平新招录人员对待。

四、试点范围

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试点的单位应是有一定工作基础,愿意先行先试的企业、职业院校、煤炭类培训机构。根据现代学徒制现阶段开展实际,确定山西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西省雁北煤炭工业学校和煤炭类培训机构为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招工招生一体化

招工与招生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74号)文件精神,推进我省煤矿“变招工为招生”政策落地,规范院校(培训中心)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生(学徒)双身份,签订企业、院校(培训中心)、学生(学徒)三方协议,保障各方权益,实现招工招生一体化育人。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核心内容。在秉承“送教下矿”国家教学成果“校企共办、学工结合、理实一体、校企同考”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改革“三段式”教学,引入第三方考核,增加工种考核内容,形成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三)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

校企共建师资队伍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校企双方共建导师资源库,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形成校企共建、共管、互聘、互派机制。坚持以教师(师傅)全员培训、集中专题培训为主要形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评选并奖励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师傅,形成校企师资互聘共用、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激励机制。

(四)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

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按照学生和学徒的双身份,教师和师傅的双导师现代学徒制特征,以提高学生技术技能水平为目标,按照“学生-学徒-员工”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总体思路,实行三段式育人机制,保证教学有序合规高效运行。

1.按照校企双方共同制定的《山西省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一体化设计教学方案》完成学生在校期间学习任务。

2.按照校企双方共同制定的《山西省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培训方案》进行企业培训和师带徒技能学习。

(五)改革考核评价模式

校企共同构建全过程、多主体、多形式的质量监控和考核评价机制。构建校企互评、学校评教师、企业评师傅、学生评教师、徒弟评师傅的多主体、多形式教学效果评价模式。注重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转化,实行考核评价与指导相结合。全省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考核评价办法由山西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统筹制定。

(六)制定标准,保障教学质量

标准是质量的前提和衡量的标尺。为了保障现代学徒制工作培养质量和试点推广的有序开展,探索制定如下标准:

1.制定专业教学标准。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教学标准是现代学徒制推广的质量保障。以学生(学徒)掌握职业与岗位能力为核心,围绕企业岗位,融入岗位标准和职业标准,以专业一体化为纽带,以典型工作任务为突破口,编制专业教学标准。

2.制定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重要载体。以满足企业需求为目的,校企按照专业一体化教学计划制定课程标准。

全省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由山西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统筹制定。

(七)编写适应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工作的教材

教材是开展教学工作的基础。按照一体化教学特点,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提取岗位工作情境,凝练典型工作任务,组成教学单元,每个单元制定讲义作为课程学习的核心内容,形成教材为辅、讲义为主的教材体系。

(八)打造服务平台,加速现代学徒制推广应用

现代化的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是提高现代学徒制推进速度的有效手段。通过对试点工作综合建设,组织机构、政策保障、信息咨询、教学科研、交流互动、监督检查等内容信息化平台的建立与完善,实现资源有机整合、信息多方共享、管理快速有效,不断提高试点工作服务效率,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加速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推广进程工作。由山西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整合资源,搭建网络服务平台。

六、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山西省煤炭行业试点工作以逐步增加试点规模、逐步丰富培养模式,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的方法开展。在山西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现代学徒制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扩大试点范围,持续推进试点工作:

1.加快推进招工招生一体化工作。

2.强化推广工作,确定试点院校、煤炭类培训中心及试点企业,全面扩大学徒制试点工作范围及招生数量;

3.修订现代学徒制相关制度保障措施、人才培养模式、组织实施程序、评价机制体制、教学平台等内容,强化现代教育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形成煤炭行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4.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继续深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能源局将在准确把握试点工作定位的基础上,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发展规划、加强督查检查,加快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开展。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对现代学徒制工作过程的督导与考核,加强对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控,定期督导、评估、发布专项报告,形成监督质量报告。

成立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领导组,加强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运行管理,统筹协调行业、企业、院校各部门工作职责,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确保试点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

组 长:胡万升 山西省能源局巡视员

副组长:赵树伟 山西省能源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李润宽 山西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刘瑞民 山西省雁北煤炭工业学校校长

成 员:能源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山西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分管副校长、煤炭类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

成立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协调办公室,协调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相关部门关系,明确多部门职责划分,加快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开展。

主 任:顾军山 山西省能源局人事教育处调研员

成 员:山西省能源局人事教育处相关工作人员、试点院校(培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试点企业相关工作人员

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健全会商制度,定期由能源局组织,共同商讨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组 长:胡万升 山西省能源局巡视员

副组长:李润宽 山西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顾军山 山西省能源局人事教育处调研员

成 员:宋军、梁琲、武建京、贾琪华、吕梦蛟、张瑞华、宋彤菊、企业专家

成立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教学科研组,加强试点工作校企合作模式、运行机制、教学管理、教学方案、考核模式、校企合作模式、师资队伍建设的研究。

组 长:李润宽 山西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副组长:梁 琲 山西省煤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成 员:高晓燕、宋彤菊、张瑞华、仝部雷、吉磊、王成帅、宋沛鑫、杜佳辑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学徒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扶持政策,加强对校企联合招工招生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激励措施,引导企业、职业院校、煤炭类培训中心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三方协议,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学生安全;签订师徒协议,按照优于一般职工和教师的原则,落实参与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师傅和指导教师的各项待遇;推进“双证融通”,对经过考核达到要求的毕业生,发放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三)加强科学研究。各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科研机构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充分发挥现代学徒制多元主体作用,把试点工作细化、具体化,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针对学徒制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明确试点目标、试点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责任主体、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内容。要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形成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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