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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同意筹建能源行业岸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岸电电气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的复函

日期:2018-03-08    来源:国家能源局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03/0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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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能源局 能源行业 岸电设施 电气设备

国能综函科技〔2018〕96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筹建能源行业岸电设施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岸电电气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的复函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报来《关于申请组建能源行业岸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岸电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的请示》(中电协〔2017〕150号)收悉。为促进岸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岸电电气设备的规范生产,国家能源局经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同意筹建能源行业岸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岸电电气设备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标委”)。现将筹建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筹建方案

分标委拟负责岸电电源装置及设备的设计、制造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分标委秘书处由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具体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征集委员。请分标委秘书处承担单位按照委员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原则征集委员人选,征集委员通知应在你会网站上公布。

(二)拟定委员组成初步方案。根据委员人选征集情况,请你单位指导分标委秘书处承担单位提出分标委委员组成初步方案。委员组成应符合《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在20-30人之间。

(三)提出标准体系表建议及近期工作安排。请分标委秘书处承担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本专业领域的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工作,提出本领域的标准体系表建议及近期工作安排。

(四)建立标委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参照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与其下属分技术委员会的分工管理机制,建立分标委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

(五)报送组建方案。请于3月15日前完成分标委筹建工作,你会对分标委秘书处承担单位按附件2要求准备的组建材料审查后报我局审批。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请你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组织分标委秘书处承担单位做好分标委筹建工作。分标委筹建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联系电话:(010)68505825

电子邮箱:nb_standard@126.com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2月27日

附件1:

能源行业岸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岸电电气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

-1

附件2:

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材料清单

1、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

2、正、副主任委员,正、副秘书长和委员名单汇总表

3、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4、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

5、本专业领域标准体系表和近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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