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能源网旗下:
  • 国际煤炭网
  • 国际电力网
  • 国际石油网
  • 国际燃气网
  • 国际新能源网
  • 世源通
  • 绿色通道助电网建设提速 南宁政企携手解建设难题

    2007-8-15 21:35:36  国际电力网 网友评论

    8月13日,《南宁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南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实施。业内人士称,《办法》的出台,将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南宁电网“卡脖子”的状况,为南宁经济大提速提供坚实的电力保障。

      政企携手解决电网建设难题

      南宁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用电量的迅猛增长,但作为市政基础设施之一的电网建设却一直滞后于社会的发展。供电部门提供的数据表明,全网大部分供电设施负载率都超过了80%,处在重载率运行的状态,电网容载比仅达1.5,低于1.7的国家最低标准。

      为解决南宁电网“卡脖子”问题,今明两年,南宁电网将投资21.5亿元进行电网建设。但是,在建设过程中碰到了许多问题,如变电站、输电线路走廊选址、选线极为困难;征地、通道施工受阻严重;站址征地常常遇到抢搭建房、索偿过高等。

      针对这些问题,《办法》要求,南宁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南宁供电局等共同组成南宁市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电网规划建设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电网建设遇到的困难。

      电网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长久以来,南宁市的城市电力规划和用地规划是由电力部门和市政规划部门分别完成的,两者的脱节导致电网建设与城市建设存在诸多矛盾。

      为此,《办法》强调,电网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站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并予以保护。各级规划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时,电网经营企业负责同步编制电网规划。对目前城市总体规划中尚未安排的电网建设用地,由电网经营企业商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排,结合电网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选点,保证电网建设用地。

      抢种抢建不予补偿

      “在电力线路建设期间,在已获审批的电网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抢种抢建的植物将被依法予以清理,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因架空电力线路而需要拆迁时,在拆迁公告公布后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的建筑物也将得不到任何补偿。”南宁供电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中对建设用地、拆迁补偿和收费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理顺关系。

      按《办法》规定,电网项目建设用地中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的,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有关标准予执行。被列为自治区、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电网建设(协调)项目,享受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免收多项费用。

      南宁电网建设将提速

      据介绍,以往电网建设项目需要向规划、国土、市政等多个部门进行申报,流程较多、审批时限较长,影响了项目的进度。部分建设项目从开始申报至正式批复,甚至要花费将近一年的时间,这使得项目建设很难跟得上负荷增长。而《办法》实施后,此种局面将彻底改观。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在电网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电网经营企业在报送规划和用地预审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时,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应在7到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南宁供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为加快南宁市电网各项工程的建设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南宁电网建设将全面提速。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周涓
    1231
    顶一下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通行证: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匿名发表
  •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