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与香港电灯和中华电力两家香港电力公司经过半年艰难谈判后,终达成新的《管制计划协议》。两电的准许回报率将从现时13.5%至15%,下调至9.99%。环境局预计基本电费将因此下调至少10%,若以两电前年的固定资产平均净值计算,全港市民及商户每年减付的电费可达50亿港元;同时,香港政府会在新规管期内研究开放电力市场的模式及规管架构。然而,两电均只表示“有信心”电费会有下调空间,未能就新电费作任何评估。
政府与中电和港灯旧的《管制计划协议》分别将于2008年9月底及12月底届满,统筹能源政策的环境局与两电斡旋半年后始获共识,签订新的协议。环境局局长邱腾华形容与两电的谈判是“复杂而艰巨”,体现政府“两减、一开放”的政策目标,即减低市民电费开支、减排及为早日开放电力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在新协议下,两电的准许回报率将会下调至9.99%,“刚好”符合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鹖任内许下的“单位数字”承诺。新协议还引进赏罚制度,今后两电的准许回报率将与其环保表现挂钩,若两电的环保措施成绩斐然,回报率最高可达10.19%;否则会被罚钱,最低会令回报率降至9.56%。
对于有质疑指两电的准许回报率变相可达双位数,邱腾华解释,市民除希望电费下调外,亦有环保要求,当局亦要给予空间让两电在稳定的环境下继续投资。他强调,新协议下的罚则非常严格,奖赏则较为有限。
对于当局指市民的基本电费可望达双位数百分比的减幅,两电代表在多番追问下也未能作出承诺。港灯董事总经理曹偕森表示,基本电费有减价空间,但整个电费要考虑营运成本、燃料及受电量等其他因素。他表示,双位数只是2006年的数字,相信要到08年底才知道可以减多少。中电常务董事阮苏少湄表示,降低准许回报率后,股东盈利已下降了30%,但会尽力将电费下调,详情要待评估后才能公布。
另外,新协议的年期将由过往通常的15年减至10年,政府会视乎市场的开放条件,决定是否再续期5年。此外,政府将于下个规管期内研究开放市场的模式及规管架构,及加强联网等工作。邱腾华强调,新协议下的准许回报率将能给予两电足够诱因,继续投资供电设施,确保市民能享有可靠、安全、有效率和价格合理的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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