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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国宝称水火电价差问题仍需研究

    2008-5-10 9:09:22  国际电力网 网友评论

        在5月8日召开的中国水电发展论坛上,针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同质不同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表示,由于中国计划经济时代长期对发电实行成本定价,导致目前水电价格远远低于火电,但水火电“同质不同价”的问题仍需研究。
      “水电界有同志呼吁‘同质同价’问题,指一度电不管是水力发电还是火力发电都应该是一个价,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当时对电价的计算方法,所以造成水电电价和火电电价有差别。”张国宝说,“过去水电的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成本高,但是建成投产后被认为是几乎没有成本的,所以给水电定的价格要低于火电。”
      张国宝并未明确表示应上调水电价格,仅表示“如果以后要在政策上调整的话,要认真进行研究”。
      水电价格低于火电价格,被业界认为是制约水电发展的原因之一。2003年7月,国务院下发《电价改革方案》指出,上网电价将根据各地电力供求情况逐步引入竞争机制。但是,两年来,中国电价的形成至今还按个别成本审批电价(根据每台发电机组的成本审批电价)办法进行管理,市场化方向只进行了零星的试点。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曹培玺认为,应该制订合理的水电政策。水电是可再生和绿色能源,替代的是煤炭和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同时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因此水电价格不应低于火电价格,如果火电、石油等其他能源价格变化,也应随之联动。
      “解决水电发展中带来的环保、生态、移民等问题,需要一个经济基础。”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范集湘认为,现在的水电价格应该包含生态成本和环保成本。
      范集湘认为,目前中国的水电与火电的上网电价每度相差达0.10元左右,与风电的价差在0.30元-0.40元,说明水电价格存在上调空间。他表示,水电价格上调后,产生的收益完全可以用来帮助解决水电站建设中的移民安置和环保问题。

    来源:《财经网》 作者:张伯玲
  • 责编:li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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