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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开始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008-6-19 7:22:41  国际电力网 网友评论

    山东开始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记者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了解到,山东省从6月10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安排电力用户错峰、避峰用电。

      山东省物价局、省经贸委公布了峰谷分时电价调整政策,规定自6月10日起执行。高峰时段为8∶30-11∶30和18∶0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其余时段为平段。将现行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50%调整为上下浮动60%。将高峰时段中的10∶30-11∶30和19∶00-21∶00划分为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后,可以更充分发挥电价的调节作用。另据了解,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不在本次调整之列。

      欧司朗支持

      国家“绿色照明工程”

      本报讯  近日在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上,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全面展开。世界照明企业欧司朗五个项目全部中标,成为中标项目最多的三家企业之一,将为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全国七大省市提供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2008年初,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部署了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在“十一五”期间,向全国消费者、企业提供和推广1.5亿只节能照明设备,可累计节电290亿千瓦。欧司朗公司今年将向北京、上海、河北、河南、广西等七省市的消费者和企业提供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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