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原老总贪污受贿被诉 |
| 国际能源网 2006-11-1 9:58:07 |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原总经理李殿蓬,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1147934.30元、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197万元、挪用资金40万元,近日被市检察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资金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4年1月,被告人李殿蓬在担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供暖期公司采购煤炭过程中,指使时任该公司后勤供应部部长助理的陈某,采取虚开3800吨煤炭供应发票入账报销的手段,侵吞公款人民币 1147934.30元。案发后,赃款全部被追缴或退赔。 2001年至2004年7月,被告人李殿蓬在担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青岛邦德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谋取供货资格、扩大供货量、及时结算贷款等利益,先后分五次索取或收受青岛邦德防腐保温有限公司经理王某(另案处理)贿赂人民币 55万元;李殿蓬用相同的手段收取华东石化公司王某贿赂款90万元;收取北京豪特耐集中供热设备有限公司回扣款61万余元(其中李殿蓬分得30万元);收取潘某挂靠的即墨某建筑公司贿赂款15万元等共计六项贿赂款197万元。案发后,赃款被全部追缴。 2003年五六月间,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工贸有限公司经理黄某(已判刑)、会计张某某(已判刑),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热电工贸有限公司资金40万元,被告人李殿蓬明知该款系工贸有限公司的资金,而与黄、张二人共谋,将该款挪归个人用于购买住房,后于2005年5月份将赃款退还。 2005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辖区内用煤大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的库存进行盘点时,发现有很大亏空。时任该总公司供应部部长的陈某在事发后向总公司退还了100万赃款,随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环保局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很快锁定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05年5月19日,陈某被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刑拘,6月2日被批准逮捕;6月3日,已经调任青岛市地铁公司高级工程师的李殿蓬到案,交代了犯罪事实,6月16日,李殿蓬被逮捕。
|
|
| 相关搜索:青岛 热电燃气 老总 被诉 |
| 作者:半岛都市报 来源:半岛都市报 责编:lily |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
|
|
|
| ∷文章评论∷ [更多评论...] |
|
|
|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
文章搜索 |
|
本日点击排行 |
|
最新图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