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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期货构想初显 三大期交所提前出手

日期:2006-04-14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能源财经

2006
04/14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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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期货 提前出手

        最近,中国电监会公布了《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其中明确提出:我国“电能交易以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适时进行期货交易”。电监会这一远期设想刚刚露面,立即在期货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市场人士解读认为,电监会这一构想,预示着将来电能有望成为期货交易品种,从而给期货市场带来了新的想象空间。上海、郑州和大连三大期货交易所应声而动,急欲出手把这一天生带有贵族相的期货新生儿揽入自己怀中。

    电力期货应该引入

        北京证监局副局长孙才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能适合做期货交易,只要实现区域市场化,就能进行期货交易。”孙才仁说,电力部门提出引入期货交易方式非常正确,意识非常超前。据了解,目前我国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已经试运行月竞价,华东电力区域电力市场已经开始进行综合模拟运行,其他四个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也在顺利进行中。根据专家的分析,现有的电力市场运行经验表明,在电力系统内引入竞争是可行的,电力系统能够实现竞争环境下的安全运行。而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的结合,成为平抑电力价格波动的重要手段。

    三大期交所预谋揽入怀中

        根据记者得到的消息,目前三大交易所已经早早下手,提前对电能期货进行可行性和具体操作的研究。据悉,今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已经开始了对电能期货课题的研究。上海期货交易所总经理姜洋在最近的一次论坛上提出,该所将积极研究探索开展电力期货等衍生新产品的可行性。大连商品交易所也表示,他们已经注意到了电监会提出的电力期货、期权概念,并且非常希望能进一步了解电监会的具体构想。大连商品交易所也开始了对电能期货的研究,因为目前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速度最快,市场化程度最高。早在今年年初,郑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王献立就表示,要积极做好电力等商品期货品种的开发工作,根据市场化程度和市场发展要求,在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出。除了三大期货交易所之外,区域电力市场也加入了竞争的行列。在电监会公布的《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中已经有所暗示:电能期货交易将在电力市场推出。其中第七章第二十九条规定:“电力市场结算包括电能合约交易结算、电能现货交易结算、电能期货交易结算、辅助服务结算以及补偿金、违约金结算。”不过,有证监会人士表示,目前国家为一个期货品种而新增一个期货交易所的可能性不大。

  推出电力期货尚有瓶颈

       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
   “电能期货交易目前只是按照未来的发展趋势所作的一个设想,期货交易是一个趋势。目前电力市场刚刚开始建立,还不具备引入期货交易的条件。”对以上观点,格林期货研究员王子元是这样分析的,首先,我国电力交易无平等的交易双方。目前我国的电力消费方基本上不参与市场的竞争,导致整个交易过程中缺少需求的价格弹性。这样的市场中,电力生产方通常具有较强的市场控制力,不利于保证市场竞争的正常进行。同时,我国目前电力行业的计划经济色彩依然很浓,系统调度中心通常对电力交易计划的调整有过大的干预能力,在交易计划的调整过程中,电力交易双方缺少主动参与的手段,这些都不利于进行透明、公开的电力交易。另外,我国是缺电大国,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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