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针对近期部分中央企业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为真正分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经研究,我局和国资委定于12月4日召开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分析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 分别听取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等8家中央企业的汇报。
2. 国资委领导讲话。
3. 安全监管总局领导讲话。
二、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
1. 部分中央企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2. 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和安全处负责人。
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司、调度统计司、监管一司、监管二司、危化司的负责人和部分安全监察专员。
4. 安全生产报和政府网站记者各1名。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2月4日上午8:30,会期一天。地址:北京平安府宾馆(东四十条100号)平安阁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 请参会的17家中央企业分别就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所发生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改进措施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一式30份带到会上。尤其是在会上要作汇报发言的企业,对事故的分析要透彻,剖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要准确,要切实;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并制定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整改防范措施,狠抓责任、措施、工作落实。
2. 与会中央企业要针对冬季生产特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自查活动,查隐患、堵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资委拟于12月份对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孙栋梁 电话:64463004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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