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玉迎通讯员刘宇来)财政部昨天公布,为进一步鼓励资源性和有利于技术创新商品的进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自2006年1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暂定关税税率。其中,煤炭、成品油、氧化铝等26项资源类产品的进口商品税率由3%至6%降低为0%至3%;煤炭、焦炭、原油等4项能源类产品的出口关税则加征为5%。
此次调整将对58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其中,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纺织机械零部件、具有变流功能的半导体模块等7项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生产制造节能产品所需的关键设备或零部件的税率将由目前的1%至7%降低为0%至3%。同时,我国还将以暂定税率形式对110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RJ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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