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财政厅发文调减2008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动力煤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由14元/吨调减至13元/吨。由于旺盛的国内需求,国家对煤炭后续发展可能将陆续出台更多鼓励措施。
日前,多家煤炭企业收到山西省财政厅发出的《关于公布2008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8号)。《通知》表示,结合2007年煤炭市场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情况,经山西省政府2007年第117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对山西省所属煤炭生产企业(包括中煤能源平朔分公司)2008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做出适当调整,动力煤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由14元/吨调减至13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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