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能源网旗下:
  • 国际煤炭网
  • 国际电力网
  • 国际石油网
  • 国际燃气网
  • 国际新能源网
  • 世源通
  • 商务部出台新规规范稀土焦炭出口秩序

    2007-10-31 12:44:12  国际煤炭网 网友评论

        近日,商务部发布《2008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和《2008年焦炭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以进一步加强稀土、焦炭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

        根据规定,申请2008年稀土出口配额的生产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006年出口供货量达到2000吨以上;稀土原料须来自具有采矿资格的稀土开采企业;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有关标准;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等。

        申请2008年焦炭出口配额的生产企业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且2006年焦炭出口供货数量在25万吨以上,或近三年年均焦炭出口数量在20万吨以上等。为提高出口经营集中度,减少出口企业数量,凡2007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企业,其所属或关联企业间的焦炭出口业绩合并将不予认定。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家路美
  • 责编:liubao
  • 打 印
  • 收 藏
  • 关闭
  • 1231
    顶一下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通行证: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匿名发表
  •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