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将一律停止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对已经审批的3万吨/年及以下规模的小煤矿,也要立即停止建设,符合规定的可纳入资源整合范围。
日前,继安监总局等12个部门联合提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之后,国家发改委再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制定小煤矿数量控制规划目标。
12个部门联合提出整顿关闭的具体目标包括:到2008年,我国煤炭开采秩序要明显好转,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4以下;到2010年,小煤矿数量力争控制在10000处左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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