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能源网旗下:
  • 国际煤炭网
  • 国际电力网
  • 国际石油网
  • 国际燃气网
  • 国际新能源网
  • 世源通
  • 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

    2008-5-23 7:30:42  国际煤炭网 网友评论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004年5月21日 财建[2004]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
        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煤炭生产企业单独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同时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征求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转发到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
        附件:1.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2.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以下简称煤矿维简费)管理,完善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投入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维简费,是指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鉴于原在煤矿维简费中用于安全投入的支出项目已经独立出来,单独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管理办法见本文附件1),因此,本规定所称煤矿维简费不包括安全费用,但包括井巷费用。
    第三条 企业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下列标准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
    (一)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江苏、河南、宁夏、新疆、云南等省(区)煤矿,吨煤8-50元;
    (二)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煤矿,吨煤8-70元;
    (三)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吨煤9-50元;
    (四)其他省(区、市)煤矿,吨煤10-50元。
    本规定下发前,企业原执行的经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制定的煤矿维简费提取标准,与本规定相对照,按孰高原则执行,并按规定程序备案。
    第四条 煤矿维简费由煤炭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自行安排使用。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用,应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煤矿维简费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五条 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
    (二)矿井(露天)技术改造;
    (三)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四)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五)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六)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中小煤矿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
    (七)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八)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第六条 有关煤矿维简费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集中企业提取的维简费。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未及事项仍按以前国家所发有关维简费的规定和办法执行。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 责编:liubao
  • 打 印
  • 收 藏
  • 关闭
  • 1231
    顶一下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通行证: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匿名发表
  •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