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节能法规定,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据10月28日新华社电)
沿袭数十年的能源企业职工的“能源福利”随着舆论叫停的呼声日高,这种被人们视为“免费午餐”、“豪门盛宴”、“垄断福利”甚至“福利腐败”的“免费时代”终于落下了帷幕。这不免令人欣慰——社会公平又向前进了一步。
众所周知,能源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垄断或分食着国有资源,具有着一定的垄断性,而我国历来都有靠山吃山、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福利陋习”,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电力系统用电不花钱、热力系统用暖不花钱、自来水系统用水不钱钱、煤炭系统烧煤不花钱、天燃气公司用气不花钱……
能源企业内部职工免费享用能源,表面上看是一种内部福利,与他人关系不大,实际上则会变成服务成本,由国家和公众埋单。一来它为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二来又加剧了社会不公。比如说,我的一位朋友在电力系统工作,由于用电免费,仅他一个三口之家的一月用电就达300度,而据我所知,一个农村家庭一个月的用电量不过20度,这就是说我朋友一年的用电量相当于农民家庭的十多倍!我不知道,如果照此推算,我不知道,一年下来,电力系统“免”掉了多少电?热力系统“免”掉了多少热?自来水系统“免”掉了多少水?而这些“免”掉的成本又让其他群体多掏了多少钱?
究竟是凭什么?难道能源企业就因为占有资源就有享用“免费盛宴”的特权吗?显然不行。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一切均应市场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应该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能源企业内部职工免费坐食资源,一方面无异于腐败,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节约资源和社会公平。因此,对于能源企业的“免费盛宴”,我们早应该硬起手腕将起打翻,以市场化手段取而代之。
笔者以为,能源企业的“免费盛宴”固然是一种进步,但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这仅仅是一个开始。透过现实,我们还不难发现,除了能源企业仍有铁路系统、电信系统、广播电视系统等,这些行业在不同程度上与能源企业一样,还保留着“垄断福利”的陋习或者说腐败色彩。那么,就让我们共同期待垄断企业的“免费福利时代”的完美告局!
- 关于 修改,节约能源法 的新闻
-
- ·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取缔能源企业职工的“免费盛宴” 07:26
- 1231
- 顶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