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8年4月2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5,1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分红派息前公司总股本为395,190,000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13,747,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5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5月1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8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所送红股于2008年5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及高管股的股息将于2008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4、本次所送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2008年5月16日。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六、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513,747,000股摊薄计算,本公司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5205元。
七、根据公司大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于2005年12月5日实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承诺,自2007年12月5日起两年内,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6.8元/股。2006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0.30元),上述出售价格调整为6.77 元;2007年5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1.50元),上述出售价格调整为6.62元;本次实施分红派息方案后,上述出售价格将进一步调整为5.02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 话:0351-6019365 6019998
传 真:0351-6199887
九、备查文件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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