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的产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必然产物。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以其资本流动的天性在地下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和代办转让市场三大作用力的旋涡中撞击、沉浮。尤其规模巨大的地下交易市场给社会演绎着“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麻烦和烦恼。
历经磨难的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取缔地下市场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形成社会共识更为重要的还在于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宜疏不宜堵”,于是围绕“疏导”,上演了证券市场与产权市场的精彩PK。
证券市场举棒“打非”
今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打击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通知》,证监会及其指定的证券媒体、公安、工商联合行动揭开了这个市场声势之最的“打非”行动。并有“方坤、倪春花和张敏霞非法经营股权买卖案”的严刑重典案例。早在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强调,在有关配套规定发布前,防止一哄而上、滥发证券;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擅自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利用现有交易平台提供证券转让服务。“现有交易平台”当然是指,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平台。
今年初在“三板”设立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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