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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离交易可转债该如何定价

    2006-11-10 10:15:06  国际能源网 网友评论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出台后的一个创新品种,从目前通过股东预案的6家公司发行计划看,本质上都是附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即上市公司以较低利率发行公司债,并附送若干公司认购权证以弥补低利率,待上市后,债券和权证分开交易。   就融资企业而言,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以实现低成本地“一次发行、两次融资”,其中两次融资分别是发行债券(债务融资)和权证行权(股权融资),而低成本则是股、债融资的价格———一般可转债的票面利率都较低,权证行权价格也都不低于发行时的股价,较之增发、配股等传统股权融资方式,对老股东更有利。基于这些因素,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有更为严格的条件。   与普通转债相比,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权、债在上市后分开交易,因此其定价叫普通转债更为直观,即分别对权、债定价即可。   首先是权证部分,与普通转债包含的认股权证相同,都是由上市公司自身发行的,即行权会造成股权的稀释。普通转债的行权时间为半年后至证券债券存续期(一般为5年),而目前公布的6家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方案中的权证存续时间只有1至2年,行权时间也有若干限制,因此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权”价值低于普通转债,要使两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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