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1号 【发布日期】2006-03-14 【生效日期】2006-03-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1号)
经国务院批准,保险资金允许投资基础设施项目。2006年3月6日,《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已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 席 吴定富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防范和控制管理运营风险,确保保险资金安全,维护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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