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 【发布日期】2005-02-28 【生效日期】2005-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二○○五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国外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提高国外贷款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外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借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及与贷款混合使用的赠款、联合融资等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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