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以来,中国的能源立法得到长足的进步。1983年9月1日水利电力部发布《全国供用电规则》,1986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1986年10月29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7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995年制定了《电力法》、1996年制定了《煤炭法》、1997年制定了《节约能源法》、2005年制定《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以及一大批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相继出台。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国,但还缺少全面体现能源战略和政策导向、总体调整能源关系和活动的能源基本法。2005年9月温家宝总理作出尽快起草能源法的批示之后,中国能源法起草工作便开始筹备。作为一部辐射未来中国能源整体战略且关涉能源管理架构、定价机制、战略储备等诸多敏感问题的重大基本法,能源法起草工作自2006年启动以来就一直备受海内外高度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