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郑州讯 都知道节能是好事,可为了“GDP”,很多地方政府却只把“节能”停留在口头上。昨天,省政府召开全省节能降耗工作会议,决定狠下“杀手锏”:今后,对于考核地方政府政绩,节能将拥有“一票否决”权。
节能也将拥有杀手锏
节能提了很久,但大部分情况下都停留在口头上。为什么“节不下能”呢?昨天的节能降耗工作会议直指问题根源:用能源换经济效益是很多企业的做法,而地方政府为了“GDP”,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为把“节能”落到实处,省政府准备出台强制措施节能。昨天的会议下发了两个重要的征求意见稿,分别是《河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河南省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强制节能,已成为一种政府行为。
节能拥有一票否决权
今后,节能对于考核地方政府的政绩而言,将具有“一票否决”权。具体的做法是,对地方政府的GDP能耗进行评价考核,分四个等级,分别是: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省辖市人民政府,需要在一个月内向省政府做出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省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到最后仍未完成等级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实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该地区要求批准和审批的新建高耗能项目将一律暂停。
节不下能罚领导
对于企业而言,再上高耗能项目也将损失惨重。《河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省内重点企业都要进行节能考核,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开始从严控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并对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其中,对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
多耗能源代价高
企业耗电量大但不怕掏电费,怎么办?我省准备实行“加价管理政策”,人家用1度电掏0.5元,你就掏1.5元吧!
《加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超过限额标准使用能源的单位,一律加价征收费用。超标准10%以内,超耗部分加价1倍;超标准10%~20%(含10%),超耗部分加价2倍;超标准20%以上(含20%),超耗部分加价3倍。
超标准耗能单位应当在接到告知书20日内,通过非税收入代收银行上交到财政专户;逾期不交的,每日按征收超标准耗能加价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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