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煤炭网
  • 国际电力网
  • 国际石油网
  • 国际燃气网
  • 国际新能源网
  • 世源通
  • 网站理事会
  • 温室气体减排蕴藏新商机

    2007-5-19 7:26:00  国际能源网 网友评论

         2005年2月16日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为各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规定了具体标准,即以1990年的排放量为基准,从2008年—2012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及东欧国家减排8%、美国减排7%、日本、加拿大、匈牙利、波兰等国减排6%。同时,各方都认为由于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历史和现实的责任,理应承担更多的义务。实际上,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京都议定书》的意义并不仅止于环保,其中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等原则还将给许多发展中国家企业带来商机。

        由于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到期以前,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减排义务,因而有可能通过“清洁发展机制”获得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先进技术及资金。

        对于刚刚制订了严格减排计划的欧盟来说,其成员国二氧化碳减排压力大大增加。因为当这些成员国由于经济发展而需要超过自身额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这些国家要么通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经济发展减少对环境资源的需求,削减排放量;要么在交易市场上购买所需的排放量,从而满足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量。“清洁发展机制”刚好为欧盟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投资能产生减排额度的项目而获得排放权提供了市场渠道。在对温室气体的削减成本与购买额度价格进行比较后,许多欧盟成员国由于提高本国能源使用效率的成本过高,都选择在提高能效的同时购买额外的排放额度以缓解经济增长的压力。所以,欧盟削减温室气体成本较高的国家为了避开高额的削减成本而选择到削减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去投资相关项目,从而产生减排量,以此换取本国所需的削减额度。当这种投资符合发展中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时,交易就达到了“双赢”。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先进技术以及资金;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合作,发达国家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加快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步伐。

        这方面,中国市场对欧盟国家很有吸引力。一方面,中国目前的减排潜力很大;另一方面,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减排成本较低、国家鼓励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环境很好、经济发展潜力大、合作项目可信度高、执行情况好等优势都使中国在该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有专家预测,在《京都议定书》

        规定的2008年—2012年5年的承诺期内,全球累计“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投资流量可达250亿—850亿美元,其中约有50%—70%将流向中国。而且随着欧盟在2012年后加大减排力度,这一减排承诺期在2012年后可能还会延续下去。对中国而言,这无疑是一个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效并促进企业投资发展清洁能源的机会,也有助于实现“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节能降耗减排目标。近年来,中国政府在税收和政策领域对清洁能源发展的扶植力度不断加强,能够较大幅度地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电厂燃料系统改造项目和风电、小水电、太阳能、甲烷利用等项目越来越多,这些都有可能成为“清洁发展机制”的受益者。因此,中国企业更应该及时抓住“清洁能源机制”带来的这一商机。

        小资料

        清洁发展机制

        《京都议定书》原则上提出了用于帮助发达国家履行减排义务的三种灵活机制:联合履行、清洁发展机制(CDM)和国际排污权交易。其中,与发展中国家关系最为密切的便是清洁发展机制。根据议定书原文,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议定书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其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既符合可持续发展政策要求、又产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投资,由此换取投资项目所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减排额度,作为其履行减排义务的组成部分。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王宝锟
    1231
    顶一下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通行证: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匿名发表
  •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