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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国实施积极政策促进温室气体减排

    2006-10-30 13:56:08  国际能源网 网友评论

    人类在利用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导致全球气候变暖,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气候变化会使人类付出巨额代价的观念已为世界所广泛接受,温室气体减排也成为广泛关注和研究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今日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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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建筑用钢需求总量仍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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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球气候变化及影响
        科学研究表明,近百年来,全球气候正经历一次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第三次评估报告中指出,1860年以来,全球平均温度升高了0.6±0.2摄氏度;未来50—100年全球的气候将继续向变暖的方向发展。
        全球气候变暖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过度使用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排放出大量的温室气体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而同时大面积的森林砍伐和草原破坏则加剧了全球气候变暖的进程。当前积聚在大气中人为排放的温室气体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的排放,而且目前还在以占全球22%的人口,排放着60%以上的二氧化碳。
        观测表明,全球气候变暖对全球许多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已经产生了影响,如海平面升高、冰川退缩、冻土融化、河(湖)封冻期缩短、中高纬生长季节延长、动植物分布范围向南、北极区和高海拔区延伸、某些动植物数量减少、一些植物开花期提前;与全球变暖关系密切的一些极端事件,如厄尔尼诺、干旱、洪水、热浪、雪崩和风暴、沙尘暴、森林火灾等,其发生频率和强度也有所增加。预计到2100年,地球平均地表气温将比1990年上升1.4—5.8摄氏度,全球平均海平面将比1990年上升0.09—0.88米。一些极端事件(如高温天气、强降水、热带气旋、强风等)发生的频率会增加。
        二、《京都议定书》由来及简介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水平上,1992年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4年3月21日生效)。《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发达国家应率先采取行动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

    但《公约》仅规定发达国家应在20世纪末将其温室气体排放恢复到其1990年水平,没有为发达国家规定量化减排指标。
        1995年,在柏林举行的《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决定,谈判制定一项法律文件,为发达国家规定2000年后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及时间表;同时决定不为发展中国家引入除《公约》义务以外的任何新义务。经过多次会议和协商谈判,1997年12月,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在日本京都举行,会议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简称《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是第一个为发达国家规定了量化减排指标的国际法律文件,但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规定任何减排或限排义务。
        《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在2008—2012年期间应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水平减少5.2%。这些国家应主要依靠其国内活动完成减排任务,但为便于它们履行减排义务,《京都议定书》又规定了三个灵活履约机制,即:发达国家与经济转型国家间的联合履行、发达国家间的排放贸易、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合作。CDM合作实质上就是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来完成其在《京都议定书》下的减排义务。这种合作既有利于帮助发达国家完成其减排义务,又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提高技术水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三、英国的气候政策及实践
        英国是世界上控制气候变化最积极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京都议定书》为欧盟规定的目标是到2012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8%,而英国设定的目标是减排12.5%。2003年3月英国《能源白皮书》提出,到2010年将二氧化碳减排20%,到2050年减排60%。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英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气候政策。成立碳基金和实行温室气体排放贸易制度是其中两项重要的政策。
        (一)碳基金
        碳基金是一个由政府投资、按企业模式运作的独立公司,成立于2001年。碳基金的工作重点是帮助企业和公共部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中短期目标是提高能源效率和加强碳管理,中长期目标是投资低碳技术。

     碳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英国的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税是向工业、商业及公共部门(住宅及交通部门、居民除外)征收的一种能源使用税,自2001年4月1日开始实施,每年约有6600万英镑的气候变化税拨付给碳基金管理使用。
        碳基金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保证公共资金通过企业运作得到合理使用。一是碳基金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分别来自政府部门、企业界、工会、学术界及非政府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而且规定只有企业界的董事占多数时才能召开董事会,以保证企业的利益不被忽视。二是碳基金公司获得拨款前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及优先领域,与环境事务主管部门谈判,以达成框架协议。三是碳基金公司每年要做执行报告,每5年做一次全面评估。评估以碳减排的成效为标准,由完全独立机构进行,评估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政府不干预碳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碳基金的经费开支、投资、碳基金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由董事会决定,政府不干预。
        碳基金的投资主要用于3个方面,一是促进研究与开发,二是加速技术商业化,三是投资孵化器。碳基金用于投资性的项目,一般是150万英镑;用于研究性的项目,一般在5—25万英镑。
        在企业选择上,碳基金主要关注年能源成本在300—400万英镑以上的大企业,因为大企业的能源消耗高,二氧化碳排放量也高。在低碳技术的选择上,注重技术评估的科学性,主要筛选标准是碳的减排潜力和技术成熟度,并注重成本效率,优先投资碳减排潜力大且成熟的技术。
        碳基金为企业提供免费的碳管理服务,帮助企业识别节能和减排潜力,识别投资机会,所以企业一般都乐于接受碳基金的服务。碳基金最初开展工作时,是主动联系大公司,出资帮助企业做能源调查,列出10个优先节能和提高能效的领域。通过这种免费服务的方式,碳基金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可。
        鉴于碳基金的资金有限,市场需求越来越大,碳基金的碳管理服务不再是完全免费,而要求企业提供50%的配套资金,且提供的资金不超过2万英镑。今后企业要想得到碳基金的管理服务,先通过碳基金的门户网站,做好能源自评估,然后才能申请资金及投融资支持c(二)温室气体排放贸易制度
        温室气体排放贸易制度是一种市场化的环境管理手段,有助于降低减排成本。英国是世界最早制定和实施温室气体排放贸易制度的国家。作为英国气候变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英国启动了为期5年涵盖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贸易制度。
        该制度按自愿参与原则,通过奖励、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实施减排行动。包括四类参与者:一是直接参与者,指获得政府资金支持而自愿承诺绝对减排目标的企业。2002年,英国政府以拍卖方式,向自愿承诺在2002—2006年间累计减排118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33个企业提供2.15亿英镑。二是相对目标参与者,指通过自愿与政府签订气候变化协议承诺相对排放目标或能源效率目标的企业,达到承诺目标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最多80%的气候变化税。三是项目参与者,指相对基准线能产生额外减排量的项目所有者。四是其他没有承诺减排义务的个人和机构,如中介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等,也可以自愿参与排放贸易。
        允许排放配额是排放贸易市场的交易对象,其分配数量与分配方法直接影响交易价格和市场的流动性。英国排放贸易制度以1998—2000年的平均排放量作为基准线,减去每年自愿承诺的减排量,确定企业每年允许排放配额,目前配额免费分配给企业。如果企业实际排放量大于配额,则需要从市场买入,不允许借贷未来的配额来履行现期的目标。如果相反,则可以出售或者存储配额留待日后使用。
        为了保证减排的真实性,英国排放贸易制度制定了严密的监测、报告与核实制度。规定所有承诺减排目标的参与者在进入市场前,必须按相关条例测算和报告企业的排放状况,且操作方法上必须透明、公正和连续。此后,每年报告的排放数据必须得到有执业资格的第三方独立认证机构的核实。
        为了方便交易并对交易实施有效的管理,英国排放贸易制度建立了一套电子注册系统。所有参与者都必须在该系统至少注册一个账户,用来记录其基本情况及其配额、配额转移和配额供需等信息。所有交易均通过网络实时进行,企业搜寻信息、开展交易的成本及政府管理成本都大大降低。

    在该注册系统下,对于直接参与者,每年是一个履约期,履约期后3个月为对账期,管理机构根据其履约状况向企业发放年度的奖励资金和全部排放配额。企业完不成减排目标,不仅得不到年度的奖励资金,还要扣减一定数量的排放配额或被处以罚款。
        英国排放贸易制度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参与者可以自由使用在《京都议定书》规定义务下所持有的国际配额或信用来履约。但在2008年前,其他灵活机制所产生的配额或信用,只有签署了政府双边协议后才有效。2005年初,欧盟排放贸易制度实施后,为了避免双重规则,英国申请并经欧盟委员会批准,
    允许部分己经参与英国排放贸易制度的企业暂时退出,以保证两个排放贸易制度之间的顺利过渡。
        英国排放贸易制度自2002年4月启动至今,取得了明显的减排效果。实施的第一年,直接参与者就相对基线减排46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03年累计减排520万吨,2004年累计减排590万吨。除直接环境效益之外,英国率先推行国内温室气体排放贸易制度,使企业界、经纪人、核实机构、政府以及利益相关者获取了丰富和宝贵的实践经验,包括英国开发和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排放贸易管理系统,为英国更好地参与国际温室气体排放贸易制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伦敦也正逐渐发展成为欧洲碳市场交易的中心。

     

    来源:中国建材网 作者:中国建材网
  • 责编:fe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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