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煤炭网
  • 国际电力网
  • 国际石油网
  • 国际燃气网
  • 国际新能源网
  • 世源通
  • 网站理事会
  • 成品油消费税调整将使地炼企业获益

    2008-3-2 16:29:01  国际能源网 网友评论

        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调整,将使我国82家地方炼油企业降低成品油生产成本,从而在油价高涨的情况下增强我国成品油市场供应保障。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年2月3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燃料油每升0.1元全额征收消费税。

        山东是我国地方炼油企业产能最大的省份。山东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爱英于3月1日-2日在济南举行的首届山东地炼市场与发展峰会上说,此前,这一税额按30%优惠征收,每吨燃料油需缴纳30.45元。但通知同时规定,对于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由于我国地方炼油企业购进燃料油基本上都是作为生产原料使用,而不是直接消费,因此此项税收政策调整意味着此前优惠缴纳的30%的税额也可以免除。在国际燃料油价格高涨的情况下,我国地方炼油企业的税负成本将有所降低,从而有利于地方炼油企业加大开工负荷,增加成品油市场供应。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亚南 邓卫华
    1231
    顶一下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通行证: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 匿名发表
  •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