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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市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日期:2019-02-13    来源:国际能源网

能源资讯中心

2019
02/1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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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 风电装机 光伏电站 清洁取暖

近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封市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转型发展的主攻方向,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开发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促进秸秆能源综合利用,不断扩大利用规模;全面实施清洁取暖和煤电节能改造,推动煤炭清洁化、高效化利用;加大天然气外引比例,不断提高能源清洁化利用。2018年,能源企业生产更加清洁高效,实施现有燃煤热电机组深度改造,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达到1400蒸吨/小时;并网风电装机累计达到5万千瓦;并网光伏发电装机(含普通光伏电站和光伏扶贫电站)累计达到7.1万千瓦以上;新增地热供暖面积100 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整村推进“双替代”7万户;2019年实现西气东输二线平泰线至开封天然气外引通道直接连通,实现县城管道天然气全覆盖。2020年,社会用能更加清洁高效,重点领域取得标志性成效。煤电企业平均能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20%以上;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能源转型指标,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显著扩大,能源结构更加优化。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开封市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开封市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封市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34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64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能源业转型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转型发展是市委、市政府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实践。加快推进能源业转型发展有利于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加快动能转换、促进经济增长,有利于破解环境约束、形成绿色发展新方式。

开封市能源业转型发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能源革命战略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重点发力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短期突破与长期转型相结合、示范带动和整体提升相结合的基本思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护环境为前提,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和推动实施冬季清洁取暖作为能源转型的切入点,努力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不断提高,推动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加快构建安全、绿色、经济、高效的现代能源支撑体系。

二、主要目标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转型发展的主攻方向,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开发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促进秸秆能源综合利用,不断扩大利用规模;全面实施清洁取暖和煤电节能改造,推动煤炭清洁化、高效化利用;加大天然气外引比例,不断提高能源清洁化利用。

2    018年,能源企业生产更加清洁高效,实施现有燃煤热电机组深度改造,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能力达到1400蒸吨/小时;并网风电装机累计达到5万千瓦;并网光伏发电装机(含普通光伏电站和光伏扶贫电站)累计达到7.1万千瓦以上;新增地热供暖面积100 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整村推进“双替代”7万户;2019年实现西气东输二线平泰线至开封天然气外引通道直接连通,实现县城管道天然气全覆盖。

2020年,社会用能更加清洁高效,重点领域取得标志性成效。煤电企业平均能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20%以上;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能源转型指标,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显著扩大,能源结构更加优化。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实施煤电领域节能改造

1. 重点推进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2×63万千瓦煤电机组供热深度改造,节能环保指标引领全省600MW超临界机组,2018年底前实现最大供热能力达到1400蒸吨/小时;2019年实现平均供电煤耗降低至295克/千瓦时以下;到2020年,对标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发电能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开封市财金热力有限公司

(二)高比例发展可再生能源

2. 2019年6月底前出台我市地热能开发利用指导意见,支持合规地热供暖(制冷)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积极开发利用地热能资源。2018年底前,新增地热供暖面积1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全市地热供暖面积累计达到30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 平稳有序推进风能资源开发。2018年开工建设尉氏、通许、祥符区风电场项目,力争全年新增风电并网装机规模5万千瓦。2019—2020年,持续推进风电项目建设,纳入国家风电开发规模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到2020年,使我市风电建设初具规模,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8万千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林局,国网开封供电公司,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5. 按照精准识别要求,尽快推动依法合规已建成村级小电站纳入国家补贴范围,及早发挥扶贫效益。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农林局,国网开封供电公司,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三)生物质能源清洁利用

6. 推动通许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到2020年形成供热能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通许县人民政府,国网开封供电公司

7. 启动杞县农林生物质热及垃圾热电联产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十三五”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补充计划,2018年年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实现机组并网运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杞县人民政府,国网开封供电公司

8. 推动尉氏县燃煤热电项目转型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2018年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2020年实现机组并网运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尉氏县人民政府,国网开封供电公司

(四)外引通道建设

9. 加快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平泰线-横寨门站天然气外引管道工程项目建设,2019年年内实现连通,为降低我市供气成本,扩大天然气消费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开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10. 推进五洲能源至通许县管道天然气项目进展,2019年年内连通通许门站,实现全市“县县通”管道天然气。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通许县人民政府,河南汇能燃气有限公司

11. 加快推进中石化中开复线与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豫东支线互联互通,2019年上半年实现连通,进一步增强我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尉氏县人民政府,河南省五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2. 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外引电力安全。加快推进祥符50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进度,增强开封电网供电能力,到2020年,争取开封供电能力达到315万千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国网开封供电公司

(五)深入推进城镇天然气利用工程

13. 不断提高县区、重点乡镇气化水平,鼓励天然气下乡,灵活采取管道及CNG(压缩天然气)、LNG(液化天然气)供气站等多种方式供应,提高天然气在我市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到2020年实现管道天然气覆盖全部产业集聚区和60%以上的乡镇。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整村推进电供暖工程

14. 为巩固我市“双替代”清洁供暖成果,持续优化取暖用能结构,在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整村推进电供暖工作,2018年供暖季前完成7万户电供暖工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开封供电公司
 
    (七)能源体制改革

15. 积极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加快创新示范,推进售电侧改革,积极参与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018年底前完成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规划上报和项目业主确定报备等工作。2020年基本实现汴东产业集聚区配电网配电业务正常运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国网开封供电公司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能源业转型专项工作组会议制度,由专项工作组牵头领导定期召集发改、工信、财政、国土、环保、住建、水利、农业、供电、供气单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推进全市能源转型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全市能源转型发展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围绕能源业转型发展重点任务,强化财税、价格、土地、水利、环保等政策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统筹利用相关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能源业转型发展相关领域。

(三)压实工作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指导相关县区做好转型发展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能源转型发展负责,制定推进相关事项落实的具体措施,形成合力推动能源业转型发展相关工作。

(四)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能源业转型发展工作月报和督导机制,根据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各牵头部门、各县区和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和转型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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