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能源资讯 » 能源政策 » 中国能源政策 » 能源政策法规

不满足要求的风电项目及时废止!能源局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

日期:2018-09-27    来源:风电头条

能源资讯中心

2018
09/27
09:20
文章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关键词: 风电项目 光伏项目 光伏发电

2018年9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通知》要求:
 
    1.已核准但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且未及时办理延期的,核准文件应按项目管理的规定声明作废。
 
    2.纳入“十二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准工作的,应按国能新能【2016】84号文件要求,予以废止。
 
    3.纳入“十三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设方案发布一周年内完成核准的,应予以废止,如仍需核准,需重新纳入之后年度的建设方案。
 
    4.已核准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作出承诺是否继续建设。承诺不再继续建设的,应及时废止;承诺继续建设的,应承诺拟开工建设的时间节点。
 
    原文如下: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